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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情况
信件编号 20100329**** 信件状态 办结
来 信 人 张先生 来信时间 2010/3/28 16:48:11
信件主题 市内集体户口迁移
来信内容
我本来是挂靠在高新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,现在更换了工作,想换到目前单位的上城区人才市场,高新人才市场要求先将户口迁出,应如何迁移户口。
领导批阅 您的信件已移交公安局
答复情况
处理部门 公安局
回复时间
2010/9/13 21:50:23
回信内容 您好。目前无集体户口迁到集体户口的政策。允许集体户口人员一次自愿选择迁往其亲友处落户。本市市区集体户口(大、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除外)人员,本人、配偶及子女在市区(县、市)无合法固定住所,其亲友为本市市区居民家庭户的,经其亲友同意,可申请将户口挂靠至其亲友处(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、军产、违章建筑的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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